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已经取消,不可作为实质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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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最开始可溯源至信息产业部1999年开始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制度,制定并发布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该资质中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行业协会,依据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和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对从事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企业的综合能力和水平所进行的评价和认定。该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四个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级别。

 ‌   2014年1月28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第6项,《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项目》取消。那么是否可以作为招标采购的资格要求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如有违反可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根据财政部信息公告第702号,财政部认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项目”已经取消。招标文件将“投标人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壹级资质”作为实质性条件,构成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投诉事项成立。

    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证书一般也不建议做为评分标准,理由同上。北京裕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工程招标、服务招标、货物采购的招标代理公司。

2026年1月29日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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