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标的理由千万条,到底是谁在执废标的牛耳?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
根据《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中相关的规定,在出现废标的情况下,由招标采购单位予以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明确将废标的权利大棒交在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包括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