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招标和非招标采购方式的确定

  是不是每个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都必须招标?必须招标的项目有哪些?非招标采购方式有哪些?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中的规定一样还是有区别?必须招标的项目非招标采购方式的区别是什么?今天小编采用一问一答的模式来分享如何确定什么项目必须招标、非招标采购方式招标限额标准是多少。

  问:招标投标法规定哪些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根据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招标限额标准: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400 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根据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招标限额标准:预算资金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 10%以上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问: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答:

  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规定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货物、服务,单项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部门自行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项目、1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

  问:政府采购中哪些货物、工程和服务可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

  答:《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规定,采购以下四类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采购货物的,还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1、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2、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3、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

  4、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问:什么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

  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5、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如有什么招投标相关问题,请联系我们,北京裕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8日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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