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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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只要某些细节不注意,投标文件就可能会被认为是无效投标,小编整理了会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的几个常见问题,供大家参考,今后在投标过程中尽量避开: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盖章的;

  2.投标文件未加盖公章的;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未提供的、无公章的、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非原件的;

  4.投标人未通过报名的或者在名称上和法人地位上与报名情况发生实质性的改变的;

  5.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或者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提供不齐全的;

  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难以辨认;

  7.投标文件材料所述情况和所附相关资料不实的;

  8.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9.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10.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无效的其他情形,或者其他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情况;

  1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或者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售后服务期限、交货时间或者工期、付款条件的。

  1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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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6日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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