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和转包的区别
案例:某市政部门对该市主干道进行维修,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投标人A为中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中标人不能转包,但是可将非核心的路灯维护等工程分包给相同资质的第三方,但是要征求招标人的同意,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中标人A将路灯维护等维护工程和道路维修分别与其他施工方签订合同,因此,招标人认为中标人A将所有的维修工程全部转给第三方施工方,属于违法转包,要求中标人A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转包:是指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又将其全部转给第三方施工方,目前在法律范围内是不允许的,根据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分包:是指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又将其部分施工内容转给第三方,并获得招标人的同意情况下,且中标人不是将所有的施工范围全部转给第三方, 合法分包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一是要获得招标人的同意,二是分包的内容不是核心关键部分,三是分包方不能再转分包给第四方,四是分包方具有相关的资质条件,不能是挂靠单位等,五是中标人与分包方承担相同连带责任。
对于转包和分包的认定: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所有分包合同的分包工程内容汇总,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专业承包合同中承包工程范围一致的,即可认定为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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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日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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