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采用“全过程咨询”和“工程总承包”模式,减少招标层级环节,减少涉企保证金,降低交易成本;鼓励中小企业有序竞争。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