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的案例分析
串通投标简称串标,是一种投机行为,是投标人为了获取中标,与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人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以招标项目进行勾结谋求中标,其根源就是社会诚信的缺失,这种不法行为屡见不鲜。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串标有明确的规定,其中包括投标人相互串标、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串标两种形式,今天小编就一个串标案例与大家一起分享。
1、投标人相互串标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2、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串标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招标人与招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2019年安徽某经开区改造,共计有400多家企业通过了资格预审,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发现有将近150家投标人存在编号相同、消耗量及补充定额编号异常相同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评标委员会认定雷同的150家企业存在“视为串通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对这150家企业做出相关处理,一是没收企业的投标保证金,每家企业的投标保证金为16万元,合计是2400万元;二是纳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公开披露,今后3年内不得从事政府采购相关的投标活动中,别说是3年,可能是一个永远的伤痕,永远进不了政府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