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标买标是否违法

  买标卖标属于违法转包,在工程建设中最为常见,是中标方在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承包人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全部或者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2014年8月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对违法转包进行严厉处罚:

  1.对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责令其改正,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并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2.对认定有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3.对认定有挂靠行为的施工单位或个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对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取缔,并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对其他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按照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予以处罚。

  在部分省市会公布买标卖标处罚结果,如湖南省公布了部分人员卖标买标活动,并对相关人员予以全省通报,三年内不得参与该省交通建设工程有关建设活动。如江西省宜春某公司施工协调负责人梁某,参与怀通高速29标段买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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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0日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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