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7日北京市财政局下发通知,鼓励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断完善电子化评标场所建设。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积极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实施,逐步提升全流程电子化覆盖比率。优化电子卖场和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注册机制,支持供应商动态提交注册申请、入驻供应商名录查询。鼓励采购人在线签订电子合同,完善电子签章管理、合同审核等配套内控机制,进一步缩短合同签订期限。依托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开展对采购信息公开、合同签订、资金支付、账户变更确认等政策落实情况的动态监控和巡检,将政策落实情况纳入部门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