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发文,要求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跟踪面向民营等中小建筑业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惠企政策落实,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民营等中小建筑业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向民营等中小建筑业企业采购。超过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民营等中小建筑业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民营等中小建筑业企业采购。
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等保证金,加快推行电子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