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清理历史沉淀投标保证金
3月4日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及《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开展历史沉淀保证金及利息清理工作,请相关单位和投标人(供应商)于2024年4月30日前到我中心办理退还手续。
2024年5月9日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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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及《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开展历史沉淀保证金及利息清理工作,请相关单位和投标人(供应商)于2024年4月30日前到我中心办理退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