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4日,上海市财政局给相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下发通知,决定开展本市2024年度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专项监督工作,专项监督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登记信息、委托代理协议、采购方式适用、采购文件编制、评审组织、信息发布、收费及保证金收退、质疑投诉、合同签订及履行、档案管理等内容。重点检查登记的机构、人员信息不真实;不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专职从业人员不足5人。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指向、限定或指定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等;未按照法定采购方式及程序实施采购活动等,现场检查时间为9月9日-9月13日,集体复核时间为9月16日-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