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公司,竟然是腐败中介公司!
招标代理公司与招标人串通招标,在行业内不是一个新闻,作为一个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你不配合招标人、采购人的要求,你是拿不到代理项目的,这在行业内是一个潜在规则。
针对这一现象,2024年8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了一篇文章,揭露这种现象,文章标题是:查处代理机构拉拢腐蚀公职人员,督促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督管理,严防招标代理机构充当腐败中介。在该文章中列举了一系列招标代理机构配合利益关联人围标串标的案例,如东风咨询有限公司与设计单位、招标人、专家评委、投标人等形成稳定利益链,致使东咨公司沦为工程腐败催化剂,招标环节成为利益勾兑场;有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勾结,串通投标,如江西某建设有限公司在代理上饶市某县公共卫生应急提升改造项目中,与投标人串通。
2024年2月6日,根据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四川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串通投标被处以5万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并处没收违法所得1.6万元。
山东某招标代理机构受某大学委托,对该大学西校区学生公寓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预算3000万元,投标人某公司向该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郭某某行贿10万元,请其在该项目评标时让其中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条,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24年11月22日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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