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公司什么理由可以组织重新评审
在招标投标中,偶尔会有采购人会问小编:“我们领导认为评标委员会的打分不合理,有些投标人的施工组织简单且没有针对性,有些专家给的分却高,能否重新组织评审” ?小编告诉他,重新评审是有条件的:
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四种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施工组织设计不属于以上四种的任何一种,因此,没有充分的理由重新评审。
招标代理公司在未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的情况下,进行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招标代理公司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那么还有其他方法没有呢?一般来说是没有其他办法了,除非出现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行为出现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情况或者放弃中标,招标代理公司可以重新招标,而不是重新评审,重新发布招标公告、重新组织投标人报名。
这二者还是有区别的,重新评审是把评标委员会重新组织起来进行评审,重新招标要把整个流程全部推翻重新来一次,评标委员会就可能不是上次的专家了。
北京裕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工程招标、服务招标、货物采购的招标代理公司。
2024年11月24日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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