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结束后劳务费用什么时候发放
不少评标专家吐槽哪个招标代理公司的专家费还没收到,时间多少了之类的抱怨,现在很多项目评标专家费一般由招标代理公司支付,对于政府采购项目,很多是由招标人支付,评标结束后劳务费用什么时候发放,其实很多地方都有相关的规定。
例如《四川省评标专家劳务费用标准指导意见》规定,次月发放当月的专家劳务费,常规会在次月月底到账;贵阳市规定,劳务费最晚在该项目代理机构支付费用后的T+2日(节假日与休息日顺延)到评标专家指定账户;湖南省《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规定,评标专家劳务报酬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在评标专家评标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交易项目发起方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支付,原则上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采购人应在收到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发放表后,及时支付,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逾期将予以通报批评;根据《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场内评价考核办法》,拉萨市规定评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专家劳务费结算工作。
不同地区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由于发展的情况不同而不同,下面小编梳理了几个重点地区的标准,供大家参考:
北京:劳务报酬按照评审时间计算,每四个小时为一个区间(不足四小时按四小时计算),报酬500元。
上海:专家评审费支付标准调整为500元/半天/人,800元/天/人。
山西:评审时间在2小时以内的(含2小时),300元/人,评审时间在2小时以上的每增加1小时,增加100元/人,单日800元/人封顶;
黑龙江:专家工作半天(4小时以内,含4个小时)300元;专家工作一天500元(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含8小时);
江苏:半天500元/人,超过半天的,每超过1小时增加1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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