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
2024年12月24日,青岛市财政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规范执行采购程序,严格执行采购预算,提前公开采购意向,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正确选择采购方式,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采购项目属于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全面落实采购政策,采购人应当严格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在采购过程中对纳入品目清单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采购人在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房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应当执行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有关政策要求。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5%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2025年2月27日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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