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如何知道详细评分结果?
2025年1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二千六百二十五号),这个公告本身就是一个财政部处理投诉的信息,不仔细看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但是其中有一个细节,让我眼前一亮,投诉事项有6条,每一条都是针对评标过程中的相关内容,特别是投诉事项6,投标事项为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还有如某公司提供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投诉信息,该投诉人是如何知道详细评审过程的?
我们来看一下该项目的招标过程,2024年5月31日某单位巨灾防范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1854万元,采购内容为离子色谱仪、气相色谱仪、高精度标准测氡仪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024年06月17日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由2024年6月24日9时00分,更正为2024年6月28日9时00分。2024年06月28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1698万元,据公开的信息显示,评审专家共计7人,其中采购人代表2名,专家库专家5人,公布了中标人得分,为89.61分。并公布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分项报价表。2025年01月21日,招标代理公司发布了更正公告,更正内容为采购结果,中标供应商由原来北京某科技公司,更正为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为89.57分。
在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中显示,投诉人正为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这家公司是如何知道详细评标过程的呢,从投诉事项来看,所有投诉事项均缺乏事实依据,被驳回投诉,但是财政部在审理北京某公司(原中标人)投标文件时,发现该公司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依据评审标准应扣除相应分数。故由此可以推断,杭州某公司投诉均为主观臆想的,并没有什么实质性证明材料,只是瞎猫碰上死耗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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