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废标需要财政部门审批吗
首先我们要无效投标与废标的区别,无效投标是指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等情况的。
而废标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对整个采购项目做废标处理。废标有几种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应予废标。共计四种情况,如果出现这四种情况,需要向财政部门审批吗?
我们来看看财政部门在政府采购中的角色,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
我们来看一下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废标相关情况,例如2025年春节氛围营造项目,废标原因是最终轮报价不足三家;居家养老服务老人补贴项目,项目废标原因资格审查通过家数不足法定数量;某单位期刊印刷服务项目,废标原因,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废标。公告均由招标代理公司发布。
由于可见,废标在政府采购中较为常见,而且均由招标代理公司发布,无需财政部批准,一般采购人自行决定,在资料归档时报备。
北京裕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工程招标、服务招标、货物采购的招标代理公司。
2025年4月6日 08:44
ꄘ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