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挂靠存在哪些风险?

  自2017年12月28日起, 住建部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停止了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批,随着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甲级、乙级和暂定级三个等级)的取消,许多新成立的或者以2017年以前没有取得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纷纷采取挂靠等形式,与大型有招标代理资质的企业形成合作,或以分公司的形式,或以合作的名义来行挂靠之实,以借机来获取招标代理,没有起到一个公平的竞争的效果,反而是起到一个劣币驱逐良币的效果,今天小编就和大家分享招标代理资质挂靠给招标人、被挂靠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哪些风险及其危害?

  1、造成不公平竞争

  资质挂靠一般是小型招标代理机构挂靠在大型高资质高业绩,行业名气比较大的招标代理机构,很多大型招标代理机构也愿意通过资质挂靠收取提成来增加利润,如在湖南设立一家新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可能立马获得甲级招标代理资质(虽然说已经取消了),即使面对同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也没有挂靠公司丰富的招标代理业绩,这样就造成了行业内不公平的竞争。

  2、给招标人带来的风险

  分公司设立比较简单,没有出资的要求,没有股东的要求,没有公司章程的要求,分公司的设备只要备案即可,提交的材料远少于公司设立的要求,分公司出现法律纠纷后,分公司是没有独立法人,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只能找母公司,这样给招标人就带来了项目风险,而且申请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中央投资类招标代理,不能以分公司单独申请。

  3、给被挂靠招标代理机构带来的风险

  给招标人带来的风险同样也会给被挂靠招标代理机构带来风险,在出现围标串标被政府管理机构处罚的时候,首先被处罚的是被挂靠招标代理机构,出现刑事责任的时候被挂靠招标代理机构法人首当其冲。

  因此,为减少自身的风险,在这里小编建议各位招标人尽量别选分公司招标代理,有些分公司不知道哪天就撤消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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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3日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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