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标底编制原则

  工程建设项目标底是招标人对招标项目的预算,是招标人依据市场分析和行业现状,对工程建设项目所需费用进行测算汇总得到的价格,是招标代理公司编制招标文件的依据,并作为评标委员会价格评审的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标底需要根据招标文件、图纸、有关规定、招标工程的具体情况来编制与确定标底

  工程建设项目标底一般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组成,一般应控制在批准的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或总概算价格以内。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其编制原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特点决定是否编制标底。

  2、编制标底的,标底编制过程和标底在开标前必须保密。

  3、招标项目编制标底的,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投资概算,依据有关计价办法,参照有关工程定额,结合市场供求状况,综合考虑投资、工期和质量等方面的因素合理确定。

  4、标底由招标人自行编制或委托中介机构编制。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招标人编制或报审标底,或干预其确定标底。

  6、招标项目可以不设标底,进行无标底招标。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以上是工程建设项目标底编制的基本原则,不论以何种方法编制的工程建设项目标底,编制人都应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规则,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合理成本进行必要的分析预测,避免所定标底高出合理成本过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又要避免所定标底低于合理成本,造成恶性竞争,损害投标人利益,最终影响工程建设项目正常实施。

2021年6月30日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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