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报告的组成

  评标报告是评标阶段的结论性报告,关系到各位投标人在投标准备阶段的付出是否有收获,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招标人确定中标供应商的依据,不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还是监管部门都无权剥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权利,在定标时不得脱离评标报告,不得在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招标基本情况:应包括项目概况、招标范围、资金来源和性质、招标方式、投标报名情况、发售招标文件的情况、现场勘察和标前会议的情况等;

  2开标记录:应包括开标时间地点、参加单位和人员、密封检查情况、唱标情况;

  3、评标情况:应包括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签到情况、资格审查情况、符合性检查情况、评标方法、评分表、评审结果、推荐意见、废标情况说明、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小编总结了评标报告的“五性”,一是即时性,评标委员会在完成对投标人的评审后编制评标报告,不得拖延;二是共同性,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签字后生效;三全面性,评标报告应全面反应投标人的整体情况,四公正性,评标委员会应客观、公正无偏差对投标人进行评审;五有效性,不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还是监管部门都无权剥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权利,在定标时不得脱离评标报告,不得在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供应商。

2020年3月19日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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