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下发关于印发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的通知,将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政策延续到2023 年底。鼓励大型企业和平台机构发布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清单,开展跨境撮合活动,为中小微企业开拓更多市场,创造更多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