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
天津市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一、鼓励施工单项合同招标项目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单位,免收投标保证金。鼓励施工单项合同招标项目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单位,对在注册地省级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中被评为最高等级的投标单位,免收投标保证金;对在省级及省级以上信用网站出具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中无失信记录的投标单位,减半收取投标保证金。二、鼓励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招标项目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单位,免收投标保证金。鼓励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招标项目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单位,对在注册地省级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中被评为最高等级的投标单位,免收投标保证金;对在省级及省级以上信用网站出具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中无失信记录的投标单位,减半收取投标保证金。三、鼓励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招标项目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单位,免收投标保证金。鼓励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招标项目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单位,对在注册地省级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中被评为最高等级的投标单位,免收投标保证金;对在省级及省级以上信用网站出具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中无失信记录的投标单位,减半收取投标保证金。
2023年4月27日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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