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加强评标专家管理
一是明确评标专家享有的权利,接受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聘请,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进行评标,独立提出评审意见,推荐中标候选人,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接受参加评标活动合法合规的劳务报酬;对有关部门作出涉及本人有关评标活动的处理决定不服,依法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举报评标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或者不公正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是实行评标专家考核制度,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及时建立完善对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的常态化积分考核机制,项目评标结束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会同招标人对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是否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履行职责进行评价打分,并记入评标专家档案。
2023年6月5日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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