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征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意见
近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社会征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意见,要求评标专家不得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不得在合法的评标劳务费之外额外索取、接受报酬或者其他好处;作为补抽评标专家或应急评标专家同意参加评标且在一个半小时内到达评标现场的,加10分/次。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培训的,加10分/次。抽取时同意参加评标,在评标开始前60分钟及以上请假的,扣5分/次;在评标开始前60分钟内请假的,扣10分/次。评标迟到15分钟以内的,扣5分/次;迟到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10分/次;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15分/次。无故缺席且未请假的,扣40分/次。不按要求佩戴身份标识牌的,扣10分/次。未携带有效数字证书进入评标室影响正常评标的,扣10分/次。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封闭评标区的,扣40分。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时,未及时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评标专家库进行更改的,扣10分。在一个聘期内,参加评标活动次数低于抽中次数五分之一及以上的,扣40分。将与评标内容有关的资料擅自带离评标现场的,扣40分/次。
2023年6月14日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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