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是评标委员会针对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判,对于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的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常见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1)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及标段名称、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等;
(2)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的修改和删减;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
(5)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2)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保函的彩色影印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未满足以上任一条件的,其投标视为无效,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