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北京招标代理-招标代理公司-招标公司-北京裕涛招标代理    招投标知识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什么是重大违法记录?什么材料可以证明?对一个初入投标行业的人来说是一个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应当举行听证,不同地方有不同地方的规定,具体依据采购人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一般采用承诺制,承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责令停业的情况,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情况,无正在查处的其他违法行为等。

  同时一般采购代理机构自己会查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是否列入违法黑名单,或者要求投标人提供其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记录。

  北京裕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工程招标、服务招标、货物采购的招标代理公司。公司具有一批熟悉招标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人才和重点行业专家顾问团队,为招标方提供专业、规范的服务;公司具有严密的制度和规范化操作流程,为招标方采购到优质价廉的货物和工程施工企业,为参与招标活动的投标方创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公司具有高效、及时、准确的信息收集、发布渠道,可以在短时间内为招标方提供多方面的信息服务。

2023年7月22日 08:36
浏览量:0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