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及优化营商环境等改革措施的持续深入,一些地方实行免收投标保证金、简化供应商投标材料等措施,这些便利措施不仅降低供应商制度性交易成本,也同时降低其串通投标、提供虚假材料、恶意投诉的成本。合理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是保障采购活动严肃性和中标供应商严格履约的重要手段,目前,政府采购领域没有取消保证金收取政策。来源:财政部0343号建议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