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货物招标一定要设置核心产品吗
在政府采购货物招标项目中是否一定要设置核心产品?如果项目只有唯一的产品呢?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规定,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如果是单一产品,则可不设置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按一家计算,只有排名最高的参与推荐,其余不参与中标候选人推荐。
如何确定核心产品呢?从产品的功能、价格等方面来确定,产品是主要功能实现的、价格是最贵的,则可设置为核心产品。
如果服务类招标项目呢?是否也需要设置核心产品?从理论上来说,服务也算一种无形类产品,也是需要设置核心产品的。
核心产品只能是一个还是可以有多个?核心产品可以是多个,也可以是一个。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来确定,如在采购一套真空系统时,机械泵和分子泵均可认定为核心产品。
采用邀请招标时,是否也要明确核心产品?是的,除了公开招标,如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方式均要明确核心产品。
是否必须设置核心产品?对于无法确定核心产品的,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设置核心产品。
核心产品设置原则:一是建设不要设置过多,否则容易废标,二是价格高不一定是核心产品,可根据功能来区分;三是建议将通用的、常规的产品设置为核心产品,如果将特定的产品设置为核心产品,将存在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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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3日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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