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招标合规性要求

  采购招标是每个国有企业不可避免的问题,招标合规性问题在十八大以后审查比较严格,今天小编从以下几个方面总结,希望在国有企业招标合规性方面能够帮助大家。

  1.该招不招

  一是以集体决策替代招标,直接发包,这种事情发生的频率最高,一些基层单位不了解招标投标法和集团相关招标制度,通过集体决策形式将项目交由某供应商进行实施。例如,某国有企业办公楼装修,预算金额为500万元,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应该进行公开招标,但该企业主要领导不熟悉招标投标法,自行决定将项目交由某施工企业改造。二是拆分项目规避招标,将超过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拆分成几个低于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从而使用邀请招标等方式,属于规避招标,一般这种企业是对招标投标法有一定了解,但了解不是很清楚,特别是对审计风险不是太清楚。

  2.招标程序不合规

  有些项目虽然说执行了招标程序,但是整个程序有是问题的,比如上述装修案例,金额超过了400万,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先施工后招标,有些项目为了加快进度,在招标前,施工单位已经进场施工,属于招标人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项目实施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以特殊资质、合同业绩等设置为资格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等问题。

  3串通投标

  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在国有企业招标经常出现,有些国有企业领导人或者工作人员在项目前期调研时就不知不觉的与投标人建立了关系,一起串通约定中标人。

  4.低价招标,高价结算

  工程项目中低价招标,高价结算最为常见,在结算时,总金额超过招标金额的10%的,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单项工程累计变更金额超过中标合同价10%(含10%)的,原则上应重新进行招投标。

  2022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专门回复了有关优化国有企业招投标条件设置,加强对国有企业招标投标工作的有效监督。国家的监督正在路上,国有企业招标合规性是每个国有企业领导需要思考的问题。

  北京裕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工程招标、服务招标、货物采购的招标代理公司

2024年1月12日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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