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被判刑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被告人甲,男,系嘉兴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间,被告人甲为提高参加工程项目招投标的中标概率,联系相关人员商定采用布点报价的方式串通投标报价,帮助甲经营的嘉兴某公司围标,被告人甲确定投标报价后,利用上述公司参加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项目投标,中标金额为600多万元。按约定,中标公司收取该项目2%管理费后将该项目转包给嘉兴某公司施工,甲又收取7%管理费后转包给他人,被告人甲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2024年6月5日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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