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原因
2023年12月29日,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二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小编也查询了不少这类案例,为什么中标后不愿意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小编总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中标价格过低,中标人成本控制不了
在政府采购活动,很多项目竞争激烈,少则几家投标人,多则几十家,甚至几百家投标人,为了拿到项目,价格往往是没有最低,只有更低的,这就出现了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一核算,完了,成本控制不住,亏大发了,怎么办,放弃中标,不签合同会被处罚,签合同亏得更多,权衡后不干了。
2.串通投标,陪标的中标了
这种情况在政府采购中经常出现,意向方由于自身的原因被废标了,陪标的反而中标,但是陪标的没有技术、资金实力,无法承担整个项目的实施,而且很多政府项目禁止转包分包,结果就是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理解不足
这就是在投标时,对招标文件没有全面阅读理解,对特别是对其中的商务条款、技术条款,如付款方式和条件,中标人无法接受采购人的支付条件,或者技术条款中有些技术要求自己在实施时无法实现,从而会导致无法验收拿到项目的尾款等。
还有其他各种原因,当放弃中标时,你就得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个责任你考虑清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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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3日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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