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4日,湖南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建立政府采购领域串通投标整治工作 协调联动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立政府采购领域串通投标整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依法打击串通投标犯罪行为,明确串通投标的认定: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等十种情形,明确串通投标案件移送和办理方式,财政部门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串通投标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