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可以要求招标代理公司退还投标保证金
在招标投标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提交投标保证金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但是在提交完投标保证金,什么时侯退呢?可能很多人没有数?是不是所有投标项目都要投标保证金?
随着国家对政府采购项目的逐步放开,减小投标人特别是小微企业的资金压力,要求在政府采购项目时减少收取投标保证金或者不收。例如,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全面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投标人递交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福建省试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对政府投资的招标控制价超过1000万元的房建市政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探索推行“信用+承诺”制度,试行差异化缴纳保证金,减轻优秀诚信企业负担。
对于工程建设项目,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六十三条,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对于政府采购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北京裕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工程招标、服务招标、货物采购的招标代理公司。
2023年11月26日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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