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人丢到财政部,招标代理公司发布招标文件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在政府采购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与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五条,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但是偏有一个招标代理公司不按规定时间要求发布,并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按理各种公告时间是必须是满足的,没有选择的余地,中国政府采购网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来设置各种时间的,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办到的,下面我们来看看这个案例。
2023年11月24日,野战医院车辆和帐篷采购项目采购人委托某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公开招标,预算金额近5600万元,采购内容主要为核辐射救援平台车、移动CT车、X光车、病房帐篷;厕所方舱等,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没有特殊要求,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23年12月13日,招标代理公司发布更正公告,更正事项为相关设备技术参数的变更,变更内容还挺多,因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也作了变更。
2023年12月29日,招标代理公司发布中标公告,两个标段中标供应商名称均为威海某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总计为近5500万元。随后招标代理公司就接到投标人的质疑,该投标人因不满意招标代理公司的答复,向财政部提出投诉,经财政部依法调查,认定招标代理公司发布招标文件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投诉成立。
从这个案例来看,再有知名度的招标代理公司,出现漏洞或者不完善的地方也再所难免,只要是有人参与,就会存在问题,不要以为央、国企招标代理公司、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采购就完全没有问题,他们也是人,不是神,找招标代理公司,一定要找一家适合自己的,价格、服务质量才是第一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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