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公司与你分享延长投标有效期的相关法律法规
为保证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有充足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招标代理公司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会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如招标代理公司、招标人的评标、定标等工作无法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期完成,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就会相应延长投标有效期,具体时间根据需要确定。今天招标代理公司与你分享延长投标有效期的相关法律法规。
一、投标有效期主要作用
若招标人迟迟不做定标决断,一旦超过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完全有可能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而导致投标文件失效,进而使得整个招标投标活动前功尽弃、无果而终。
二、延长招标有效期的相关法律法规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40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56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47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46条规定,招标项目的评标和定标活动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如不能完成则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不可抗力指:自然灾害、战争、意外事件等。“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指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可以不用补偿,即,非因招标人的主观意愿的延长。不过一般而言,投标方很难要求招标方赔偿损失。
1、拒绝延长,收回保函、放弃投标;
2、同意延长,到银行办理延期手续,缴纳手续费;
3、同意延长,并办理了延期手续,但同时致函业主保留调整投标报价的权利。
2020年9月3日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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