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叙资格预审的具体细节

  资格预审是对获得资格预审文件,并在规定时间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一种方式,一般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公司通过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向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并组织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潜在投标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专业资质、已往业绩、履约信誉等条件进行审查,以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包括合格制有限数量制两种方式,潜在投标人太多的情况下可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合格制: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自动取得投标资格,其优点为是竞争充分,有利于更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对所有潜在投标人来说是公平公正的,其缺点是如果潜在投标人太多,会增加投标和评标的工作量,降低评标工作效率。

  有限数量制:当潜在投标人过多的情况下,可用有限数量制,招标代理公司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投标资格条件、评审标准、评审方法和明确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其优点是有利提高招标工作效率,但是其缺点是可能有些优质潜在投标人可能没有资格参加投标。政府采购一般不采用该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规定,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应当使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公司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包括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以及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地点联系人等,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020年4月30日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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