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购买设备是否必须招标?
案例:某国有企业由于生产的需要,需要采购一台设备,价值600万元,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无银行贷款和外国政府组织贷款,该国有企业负责人咨询小编,该设备是否必须招标?
首先,我们要确定的是该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因此,从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来看,该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原因有三点,一是不属于工程建设项目,也不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所包括的设备采购;二是未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是也未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
但是,国有企业采购在涉及大资金采购的时候,因其具有一定的公共采购属性,要接受国家、上级有关监督部门的审计监督,因此,建议采用招标方式,且方法有很多,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和竞争必磋商等,具体的操作可参考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
如有相关的需求,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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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3日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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