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黄山市进一步推公开、优流程、降成本、促公平,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管理和服务水平,全力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换挡提速和优化升级”,助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平稳发展。
一是严格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国家政策要求预留相关份额,严禁超预算、无预算采购行为,切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二是大幅压缩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由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缩短至7个工作日内。依法公开采购意向、采购计划、采购合同等信息,及时发布计划、流程、结果、合同、验收等全过程信息。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
三是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和采购文件(含纸质文件)工本费,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最高缴纳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2.5%,鼓励以电子保险、保函等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保证金。
四是全面上线“徽采云监管系统”,联通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打通指标确认、意向公开、计划申请、下达任务、特殊事项审批等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和监管。
2022年8月23日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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