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是否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
案例:某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时,向小编咨询问题,他投标的某政府采购路灯安装竞争性磋商项目,其价格为20分是否合理?他认为不合理,理由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该项目为政府采购法,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故其价格分设定为20分是不合理的,其二,竞争性磋商属于政府采购范畴,不适用于工程项目,故该项目招标方式不合理,该项目为政府采购,应采用政府采购方式,而且项目大部分为路灯采购安装,应适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故其价格分设定不合理。
小编查阅了对方提供的招标文件,该项目预算金额:2989886.7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条,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
该项目不是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小于400万元,未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模标准、但达到工程项目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属于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公开招标,但是是否可以用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呢?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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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3日 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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