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公司,你的开标程序符合规定吗?
案例:某园区采购一批防疫物料,共计80万元,在开标现场,开标时间为上午9:00,其中有一家投标人在9:01分到,自我解释说电梯坏了,走上18层的,其他的投标人都没说反对,也没说同意,招标代理公司也让其参加开标会议,并将其开标结果记录在案,签字确认。公布结果后,该投标人中标,有两家投标人就提出反对意见,认为该中标人中标无效,其提交投标文件超过了规定时间。对此,该园区监管单位调取监控视频后确认无误后,做出该项目重新招标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1.未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存档备查;
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未依法重新招标;
3.开标未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4.开标地点与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不一致;
5.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未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6.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招标人未在开标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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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5日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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