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2023版)》,要求按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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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2023版)》,要求涉及保证金项目的相关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目录清单规定的内容抓好贯彻落实,要求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根据中标合同约定,待中标人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退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2024年1月3日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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