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分法评标指标和权重该如何确定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招标投标行业中一种最常用的评价方法,因其适用性,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范围更广,为更多的采购人所接受,综合评分法是将几个甚至十几个评价指标按类别分类,设置权重比例综合考虑,然后过对指标进行加权平均或其他计算方法,得出投标人得分的一种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常用于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或服务采购。
评价指标的确定:综合评分法选择的指标不同,选出的方案可能不会相同,也不一定是最优方案。因此在选择评价指标时,尽量选择一些与项目实施相关性强、客观的、可量化的,反应投标客观实力的指标作为评价指标,尽量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在前段时间,小编有一篇文章,专门写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不能作为评价指标,大家在设置评价指标时的特别注意。
评价指标的权重:一般情况是指标越重要,权重越大,例如,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在货物类采购中投标报价权重一般不低于30%,服务类采购,投标价格不低于10%,还有技术分、业绩分、售后服务等等评价指标,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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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6日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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