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实质性条款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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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某市工信部门在年度采购服务项目中,要求售后服务场所距离采购人终点位置1小时内到达,并提供售后服务场所地址距离采购人的距离的高德或百度电子地图截图证明,截图证明中须显示路径及时间,交通方式为汽车,并提供服务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等材料(注册地为服务场所的不需提供),并作为实质性条款,如果不满足该条款,将作废标处理。投标人甲在领取招标文件后,向招标代理公司出质疑,认为该条款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作出澄清,并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什么是实质性条款?哪些可以作为实质性条款?

  实质性条款是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中对招标方和投标方在后续合同签订时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发生实际性的影响的条款,如投标价格、数量、关键技术参数、交货期、付款条件及支付方式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采购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根据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不得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

  以距离采购人终点位置1小时内到达,作为实质性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实际操作中,可以作为打分项,不建议作为资格条件。

  北京裕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工程招标、服务招标、货物采购的招标代理公司

2024年2月17日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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