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密封导致的废标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在财政部指导性案例中,因其案例的特殊性,小编把它拿出来,与大家分享投标文件密封导致的废标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某市属医院采购一套血液分析系统,10月5日发布了招标公告,共有7家投标人参与投标,10月26日开标,在开标现场,投标人甲的牛皮袋有一个小的开口,大约2厘米左右,就是封口位置没有用密封条包裹整个投标文件,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性时,投标人乙认为投标人甲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应该被拒收,但是经过投标人甲解释,这么小的一个口,也没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变更,也看不到里面的内容,经过解释,投标人乙也没再多说,经评标后,投标人甲位列第一,在公布中标候选人时,投标人乙提出质疑,其质疑有几点,一是中标公告未公布评标委员会名单,其二是投标人甲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不能进行详细评审环节。

  经财政部门调取开标录像,由于录像对于小的密封不严情况不是很清楚,在开标记录表中,各投标人均有答案确认密封良好,无异议,故不作废标处理,且虽然甲公司投标文件密封存在轻微瑕疵,但不影响封闭性,不能认定甲公司投标无效,其第二条投诉事项不成立。第一条投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公司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对此,经财政部门进行核查,该次评标专家由招标代理公司在符合要求的专家库中抽取,其中采购人委派了一名技术专家参与评审,并经采购人讨论决定,附有相关的会议纪要和授权委托书,因此相关机构责令招标代理公司立即做出整改,完善中标公告相关信息,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口头警告。

  北京裕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工程招标、服务招标、货物采购的招标代理公司

2024年1月25日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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