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公司收费标准
2002年10月,国家计委以计价格[2002]1980号文印发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对招标代理公司收费标准进行了规范,招标代理公司收费工作内容包括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招标代理业务中有超过上述规定的要求的,招标代理公司可与招标委托人就所增加的工作量,另行协商确定服务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照招标代理业务性质分为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货物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服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三种,实行阶梯计价方式,具体如下:
金额(万元) |
服务类型 |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
100以下 |
1.50% |
1.50% |
1.00% |
100-500 |
1.10% |
0.80% |
0.70% |
500-1000 |
0.80% |
0.45% |
0.55% |
1000-5000 |
0.50%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0% |
0.20%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以某货物招标代理中标金额1200万元为例,计算招标代理费额如下:
100万元=1.5万元;
(500-100)×1.10%=4.4万元;
(1000-500)×0.80%=4万元;
(1200-1000)×0.50%=1万元;
总计:1.5万元+4.4万元+4万元+1万元=10.9万元。
二〇〇三年九月十五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修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目前在政府采购项目中,招标代理服务费一般由采购方支付,在企业实际招标中,一般由中标方支付。
北京裕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工程招标、服务招标、货物采购的招标代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