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5日,针对定标方案不公开透明、定标要素设置不规范、不合理等问题。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规范“评定分离”招标,避免对不同投标人设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垒,进一步营造招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在定标方案中,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设定为定标因素;对于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设定为定标因素。严禁在定标方案中规定直接以抽签、摇号、抓阄等方式确定中标人。严禁在定标方案中将在本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缴纳税收社保、与本地区经营主体组成联合体等要求设置为定标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