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招标是有条件的,不满意中标人,得有充分理由才能废除本次招标,如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况。
二次招标就挺烦的了,耽误时间,特别是年底很多单位要封帐,小编查了一下重新招标最高纪录是十二次,天啦,招标人是不是得疯掉。
对于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公司在设置评分标准时要细化,否则容易被投诉和质疑。
自行招标擅自废标后重新招标,被投诉,财政部判定投诉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