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公司在公布评标结果时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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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某高校采购一台大型微量元素检测仪,预算价格为280万元,共有5家投标人参与了投标,经评审,确定投标人A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代理公司公布了中标候选人信息,公布中标候选人信息后第二天,招标人与中标候选人A签订了供货合同,并在平台上公布了合同,投标人B提出质疑,认为招标代理公司公布的中标候选人时间不足,没有给其他投标人留出来质疑时间,不符合招标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其理由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六条,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以及评标情况;

  (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示应当载明中标人名称。

  因此,该质疑成立,招标代理公司重新发布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北京裕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工程招标、服务招标、货物采购的招标代理公司。公司具有一批熟悉招标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人才和重点行业专家顾问团队,为招标方提供专业、规范的服务;公司具有严密的制度和规范化操作流程,为招标方采购到优质价廉的货物和工程施工企业,为参与招标活动的投标方创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公司具有高效、及时、准确的信息收集、发布渠道,可以在短时间内为招标方提供多方面的信息服务。

2022年6月8日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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