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说明招标代理公司如何实现明标暗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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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某国有企业采购一套视频会议系统,总预算为150万元,委托招标代理公司组织招标,在项目立荐前期,某供应商A与招标人进行过深度沟通和方案制订,为确保该供应商中标,招标人要求招标代理公司与供应商A设计好招标文件,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为此,招标代理公司根据供应商的自身条件,设计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如下: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2.近三年内,为省内国有企业提交同类项目5个以上,且提供项目验收单、合同和中标通知书,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3.在招标人10公里范围内注册的供应商优先;4.供应商人数不低于100人。通过以上几个条件设置,最后的投标人只有1家,项目流标后,招标人向上级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供应商A顺利中标该项目。

  在该案例中,招标人针对项目的特点设置要求是可以的,但是对不同地域的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排斥潜在投标人量身定做,明标暗定,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在项目审计时被查处。

  对此,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责令改正,项目重新招标,对招标人处两万元罚款。对招标代理公司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和通报的处分。

  招标文件的设置是一门学问,对于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因此,在编写招标文件时,招标代理公司要慎重,招标人的意见可以听,但是对于原则性问题,从专业角度来说还是要坚持自己的观点,确定招标人和自身的利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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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4日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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